专利保护法

专利保护法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对技术与智力资源的争夺,对创新能力与创新成果的保护,已经成为国际和地区间竞争的核心和焦点。专利制度是保护创新和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开展国际、地区间科技、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保障。因此,进一步优化成都市的专利保护法制环境,对于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成都市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积极作用。

 

成都市专利管理与保护法制环境建设现状

专利法实施20年来,成都市专利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200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2005年转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并被列为全国首批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之一。

(一)设立机构,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成都市于2001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局,主管全市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市政府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公安局、成都海关等23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重大工作,定期研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重大事宜。同时,为了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制定了《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起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作联系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狠抓专利法、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行政规章在成都市的贯彻执行,严格保护专利权,维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另一方面,根据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成都市专利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和文件。

(三)充分运用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手段,加大对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力度。成都市专利行政部门,利用专利法赋予


的行政职权,大力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对专利纠纷积极进行行政调解,体现出较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据统计,2000年至2004年,省市两级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受理成都市区域内的专利案件186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164件,查处涉嫌冒充专利案21件,查处涉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件。

(四)规范专利审判工作,加大对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成立了西部地区首家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庭,管辖全省范围内涉及专利的民商事案件。2000年8月至2004年9月,共受理专利民商事案件247件,专利合同案件14件,专利申请权1件,专利权属13件,已审结208件。

(五)以宣传培训为先导,提高公民专利法制意识。市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协调互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利权宣传活动。如2002年在成都举行的“西部投资论坛”活动上成功举办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成都市专利保护法制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及专利管理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不健全。近年来,成都市虽然制定了《成都市专利保护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在专利管理与保护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政府规章、政策的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一些法律法规需要结合成都实际从具体操作层面上进一步加以明确和细化;制定的专利管理与保护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缺乏力度,专利体系以外的其它领域和其它执法部门专利保护规章的配套尚有待于规范和完善等诸多问题,专利管理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已经明显滞后。

(二)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尚需加大。从成都市工作实际看,虽然实际发生的专利纠纷案件在不断增加,但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却呈总体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8件,下降到2004年的19件,降幅达67.2%。其主要原因是:修改后的专利法,一方面严格限制了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纠纷的权限,仅仅赋


予其对侵权纠纷的处理权;另一方面,由于配套法规未能及时跟上,致使专利行政部门在对其它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解的过程中,缺乏强制执行力,往往出现专利保护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对专利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依据和执法手段,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存在失之于软的现象。
 
 
(三)专利审判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逐年增加。2002年,共受理专利案件43件,2003年为74件,2004年为103件。三年间受理案件的数量以年平均50%以上的速度递增。可以预见,专利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势头短期内难以改变,使得专利审判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

(四)专利与科技、经济发展相融合的程度不够。由于缺乏比较刚性的地方性法规,在相关管理工作中未把包括专利管理在内的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知识产权指标在科技、经济活动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源浪费严重,既制约了科技研发,又使企业的竞争力大打折扣。

 

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全面促进专利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地方立法,完善专利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大部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都加强了专利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研究。因此,建议应尽快将专利管理与保护列入成都市地方立法计划,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加快立法进程,加大专利法律保护力度。

(二)加强政策配套,增强专利制度与科技、经济发展的融合。市政府及其经济、财政、科技、贸易等相关职能部门,应紧密围绕成都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目标及产业政策,加紧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资金引导机制、资助激励机制等专利管理和保护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特别是通过对专利政策的调整和落实,帮助和引导成都市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专利管理与保护制度,构建


专利权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专利权的经济效益,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专利执法体系,形成保护专利的合力。一方面,应在司法保护中体现民、刑并重,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作为最具威慑力的保护手段的特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涉外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制裁各类侵权行为,坚决、持续打击侵犯专利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专利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竞争。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利行政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利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并改善行政执法手段,解决好有关执法权责矛盾,推动依法行政,提高专利权行政保护的效率。

(四)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专利法及其它涉及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针对目前专利法及其它涉及专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把保护专利权,特别是营造专利保护的良好法制环境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视察、检查、述职评议、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保证和促进专利法及其它涉及专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专利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应将专利法宣传纳入普法计划,继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介,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专利保护工作,普遍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干部和科技人员的专利管理与保护意识;将专利保护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全面增强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培育一支精通专利业务、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熟练处理国际国内专利事务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