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托管是创新之举还是权宜之计

国企托管是创新之举还是权宜之计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对中国包装总公司实施托管,是国资委打造央企不良资产退出通道的又一选择和尝试。这是创新之举还是权宜之计?
  3月初,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称国投)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意下,正式对中国包装总公司(下称中包)实施托管。这两家公司都是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而此次“托管”之举,在中央企业层面尚属首次。 
  国资委如此设计并非心血来潮。早在2004年9月,国资委完成了为期一年的课题《新体制下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运作模式》,其中就涉及托管。有关专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二至三家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协助国资委从事国有经济营运。
  参与此课题的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认为,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从事资本经营的市场操作主体,可以成为国有资产再投资中心、大型企业航母孵化器和国企不良资产加工厂。“后者的方式即托管,旨在为企业重组梳理退出通道。”
  显然,对于如何处理国企不良资产,国资委对“托管”寄望深焉。目前国企不良资产主要分布在各级国有 资产管理 机构和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并与金融不良债权交织在一起,对国有企业的重组和发展形成了主要障碍。
  随着国资管理体制的深化和中央大型企业集团的重组、整合,不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越来越凸现,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集中管理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种种迹象显示,国资委在加大力度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同时,亦在着手打造央企不良资产退出通道,托管模式应运而生。
  不得已的选择
  显然,由国投托管中包,带有重组和处理不良资产的概念。这其实也是国资委不得已的选择。
  中包成立于1981年。2002年和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另外两个大型企业集团——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 又先后整体加盟中包。20多年来,中包已经形成产业链比较完整的包装工业体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市场
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复杂因素,目前正面临经营困难及巨大的债务风险,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程度。经过国务院批准,国资委此前已经开始对其辖下部分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据悉,中包总公司现有企业包括三级企业近60 家,正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大大小小有27家。
  包装产业在中国属于竞争性领域工业,竞争比较充分,以民营企业居多,国有企业所占规模比较小,亦属国有企业逐步退出的领域。虽然包装产业被界定为朝阳产业,但是中包总公司和大多数国企一样,现状堪如“夕阳”。
  “中包总公司已经空壳了,严重亏损,难以为继,整天被人追着要债;职工近万人,负债达20多亿元。”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部分企业可以政策性破产,其他有些企业既不符合政策性破产条件,亦无资产可破产清算。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债权人即国有银行也不同意其破产。”
  据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介绍,像中包这样严重资不抵债、亦少投资者问津的中央企业有40多家。一旦确定这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扭转,而依法破产破不起,或者不符合政策性破产条件,就可以考虑把它交给一个强势企业托管。
  不过,这种情况下的“托管”难免让人担心。以往地方常有这样的情况:政府将一家搞不下去的企业硬塞给一家好企业,结果坏企业救不活,好企业也被拖垮了。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副部长高云飞认为:“此番意义不同以往。”在他看来,包装行业属于朝阳产业,完全具有经营向善的可能。
  “剥离辅助”的过渡角色 
  对于“托管”,国资委还有更深远的考虑。
  今年1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曾透露,国资委正在研究一种模式,即在中央企业发展托管公司,专门处置资产。如此,企业要上市,“包袱”可以交给托管公司处置。
  过去许多年,一些国有大企业在推进改革时,选择将优良资产打包上市的模式,剩下的不良资产就留给了母
公司。用邵宁的话说,就是“集团公司背着存续公司控股上市”。但从后来的实践看,这些存续公司和上市公司总是藕断丝连,纠葛不断,事实上不过是搁置矛盾而已。由此,剥离辅助不可回避;而在推进主辅分离的过程中,也需要托管公司担当过渡角色。
  据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中央企业超过8万亿元的资产中,辅业资产占8.1%;1000万现有职工中,近三分之一属于辅业单位职工。由于历史因素的作用,有些国企主辅之间剥而不离。这个时候,“托管”便可成为一个过渡手段。
  “一时难以剥离的辅业性质资产,可以先由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托管,目的是让产业集团抓住有利的第一时间,突出和做强做大主业;待条件适合后,再由托管变为彻底分离。”王志钢说,对于国有大企业,把主辅分离和托管相结合,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才能比较顺利地推进国企改革。因此,在国资委的构想里,对国企改制施以“推手”,托管公司亦不可或缺。
  显而易见,国资委对托管公司寄予厚望。托管模式能否成为国企改革阵痛中的缓冲器?无论兼并重组、主辅分离,还是改制上市,都将扮演中转驿站的角色。 
  “摸着石头过河” 
  国投托管中包,正是国资委为以上设想投石问路。
  成立于1995年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属于典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当时,国务院为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同时决定成立一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政策性投资机构”。成立之初,原国家计委、财政部陆续将1994年以前中央财政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基金和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以及国债资金、电子、车购费、化肥等财政专项基金形成的财政性资产约150亿元,作为国家资本金划转入。至2002年底,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参股的 277个企业,都已改造成为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初,国投成立了 资产管理 公司,专门从事资产处置工作,即收缩变现非主业资产和不良资产。通过收缩战线
、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业,重点投资基础性、资源性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了集实业、金融、咨询和 资产管理 “四位一体”的业务框架。截至2004年底,国投资产总额792亿元,经营收入44亿元,实现利润26.9亿元,在中国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中排名首位,其业绩在179家央企中亦属前20名之内。
  据悉,国投 资产管理 公司总经理刘永旭被任命为中包总经理、党组书记,接替中包原党组书记、总经理南昌明。目前以刘永旭为首的工作组已进驻中包,开始前期摸底、清产核资和安抚职工等具体工作。
  “中包的管理班子中,国投目前只补充了两名高管人员,其他从生产经营到管理方式都没有变化;自主经营,资产不并账、会计报表不合并,所改变的只是中包以前由国资委直接管理,现在是由国投对其管理。”国投一位高管人员透露。 
  “托管”既已上路,无论是国资委有关人士还是两家公司的高管,无不对此出言谨慎,亦均表示无细节可提供。显然,这种央企之间的托管手段,既无现成的模式可循,亦无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目前尚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根据《国资委关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对中国包装总公司实施托管的决定》,实施托管后,中包继续保留法人资格,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国投与中包资产不并账、会计报表不合并。至于托管方案如何设计,国投一位高管坦承,“目前一切都说不清楚,都还在探索之中。” 
  “缓冲式”次优选择 
  据了解,此番国资委主导的托管并非针对中包一家。近期还有几起托管陆续低调展开: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托管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托管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托管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
  但有所不同的是,前两组托管行为与国投托管中包一样,均为“整体托管”,而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只对普天集团实施部分托管,处置其自身处置不了、无力解决的企业资产。
  “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托管内容
和具体方式也应会有所差异。”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
  对于正在兴起的托管模式,舆论在关注之中不无批评之声。对此,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认为,这种有着行政色彩的资产划转,虽不完全是市场化,但与过去行政划转有着本质区别,不是“拉郎配”,而是出资者“有为”的手段之一。
  王志钢表示,将那些不具备市场“排头兵”地位的企业或者主辅分离出的辅业性质资产,划入国有投资控股公司门下进行托管,可以降低国资委监管成本,并通过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市场化的经营运作,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尽管如此,“托管”模式也将面临诸多考验。比如,如何处理托管公司与原企业的关系。中包以前由国资委直接管理,现在是由国投管理。国投的一位高管说:“国投和中包不是上下级关系,如何对中包进行管理,全无头绪。”
  “在托管的过程中,人员问题如何处理,能否有突破性创新,是面临的挑战。” 王志钢认为,必须明确托管公司的任务是盘活资产、安置职工、办好企业,避免将大批职工推向社会,增加就业压力。 
  此外,如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持,托管双方寄予厚望。被托管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债务重、冗员多、不良资产比例大,如果完全没有外部资金 “输血”支持,难以生存,发展壮大更无从谈起。目前托管双方都希望国资监管机构从优势企业取得分红,通过托管公司增加资金投入,以“救活”被托管企业。但记者从国投了解到,目前国资委对此尚无任何优惠政策。 
  “将来可考虑这几家托管公司直接和国资委算账,比如减少上缴利润等方式。”国资委有关人士同时透露,
  “国投托管中包,体现了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积极意图,这是缓冲式的次优选择。”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对此概括道。
   有多位专家对此还表达了一个共同的看法:“托管行为在实践中如何避免重蹈计划经济下坏企业拖垮好企业的噩梦,无论对于监管层还是实践者,都是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