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定义和依据

垄断优势定义和依据

定义

垄断优势理论(Monopolistic Advantage Theory)又称所有权优势理论或公司特有优势理论,是最早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的独立理论,是由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先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海默(Stephan Hymer)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论文中首先提出的,由麻省理工学院C·P·金德贝格在70年代对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补充和发展。它是一种阐明当代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具有垄断优势的理论。此理论认为,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应从“垄断优势”着眼。

依据

海默认为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动机源自市场缺陷。

首先,不同国家的企业常常彼此竞争,但市场缺陷意味着有些公司居于垄断或寡占地位,因此,这些公司有可能通过同时拥有并控制多家企业而牟利;

其次,在同一产业中,不同企业的经营能力各不相同,当企业拥有生产某种产品优势时,就自然会想方设法将其发挥到极致。这两方面都说明跨国公司和直接投资出现的可能性。

海默还进一步指出,从消除东道国市场障碍的角度看,跨国公司的优势有一种补偿的作用,亦即它们起码足以抵消东道国当地企业的优势。

海默的导师金德伯格对此作了进一步引申,列出了各种可能的补偿优势,如商标、营销技巧、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融资渠道、管理技能、规模经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