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新业态

  为了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民宿业的发展,近日,江西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预计到2023年,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精品民宿,全省民宿接待能力、就业人数、经营业绩实现翻番,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元、服务一流、规模发展的民宿业。

  《意见》要求,从优化布局、完善链条、创新模式、拓展空间、提升特色、塑造品牌六方面构建完善的发展体系,推动资本、人才、技术向农村聚集,大力发展“民宿+”新业态,带动观光农业、文化创意、娱乐运动、健康理疗、养生养老以及农特产品加工、商贸餐饮等业态的发展。

  在规范建设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区域,依法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在民宿集聚区要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土特产品市场、公共厕所、停车场及旅游标识等配套设施,加强文化、娱乐、卫生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民宿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民宿运营符合消防、卫生、环保、治安等管理规范。

  在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明确,要实现民宿开办“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证”,逐步推行“不见面服务”,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对现有正在经营民宿的证照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