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

解读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
 当顺应时势而生的电子商务人才“新鲜出炉”走向社会时,却发现身为“社会急需人才”的自己并不是什么“香饽饽”。初来乍到的“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能让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制重新焕发活力吗?

    网上交易额的迅猛增长,将电子商务推上了时代的舞台。如今的电子商务正在享受明星待遇,不仅频频出现在IT类新闻的头条,也成为了时下时髦的谈资。大中小企业纷纷开始开发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校园里的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也开展得如火如荼。但当顺应时势而生的电子商务人才“新鲜出炉”走向社会时,却发现身为“社会急需人才”的自己并不是什么“香饽饽”。这种身份的落差感又在“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考试兴起之后更添几许疑惑。“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这个“新生儿”能让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制重新焕发活力吗?

    “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制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12月正式在全国推行,特别针对现在各学校培养、输送的电子商务人才就业率低的现状,目的是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部定义的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即融IT与商务于一身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他们既要具备一定的IT技术,同时还要掌握良好的商务运作能力,其中包括电子商务操作能力、网站建设(非技术性建设)与维护能力、商务信息分析处理能力、网络营销能力、丰富的商务知识和系统规划等方面的能力,并且具备包括计算机网络应用、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安全等在内的基础知识。

    “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证书作为职业资格证书,和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一样是应聘工作时的重要凭证。是继“会计师”认证之后的又一国家级认可的职业认证。但是如果要获得“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的鉴定,之前必须拥有通过指定的专业培训考核获得的合格证书,“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培训的课程是根据电子商务师必须具备的技能要求设


置的,方式为远程或面授,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的培训面向所有有意从事电子商务方面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在职人员都能参加,其学习方式和时间比较自由,培训费用也不算太高,所以适用人群比较广泛,特别是对于有过电子商务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士来说,参加这种认证的培训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可以说,参加“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培训,并通过考试,是拿到“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证书的唯一途径。这种培训具有针对性和直接性,较高校的电子商务教学来说,其实用性更强,效率更高。

    与此同时,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拿到“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并不一定具备“电子商务师”认证的资格,因为“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的鉴定过程。除了要求培训考核合格之外,还对考核人员的从业年限有一定的要求(至少需1年)。因此,大家在选择报考“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弄清楚自己是否具备认证资格,否则就算花费钱财拿到了培训合格证书,也不能成为“电子商务师”。

    此外,我们在选择参加“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的时候,也一定要谨慎权衡,分析一下这种认证是否对自己的就业有利,千万不要一时头脑发热去“跟风”。另外,还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能力、学费资金等一系列问题。待一切都考虑成熟之后再去报名参加考试和认证鉴定也不迟。

    “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只不过为大家从事电子商务行业提供了一块敲门砖,它并不是捷径,也不是就业的担保,更不见得适用于所有的人员,而且“电子商务师”资格认证以及培训体系推出并没有很长的时间,是否对就业有确实的帮助还有待进一步考证。因此大家在选择参加认证及其培训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报考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鉴定考核方式:

    “电子商务师”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上机操作、方案设计、答辩等方式,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操作结果和综合表现,参照统一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计,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试内容为:①职业道德;②基础知识;③电子商务基础知识;④网络营销基础知识;⑤电子支付基础知识;⑥物流配送基础知识;⑦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