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支付宝账号可以赚钱?千万别相信!这可能是犯罪!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涌现了一大批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已经成为我们日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成熟完善的转账、收款功能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一些贪图小便宜的人却通过出售自己支付宝账号给他人,以换取金钱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原以为只是赚点蝇头小利,等待他们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2018年起,罗某甲和另外两名同伙在坪山区一间出租屋,利用电脑和手机,通过QQ群拉人进群,以游戏方式参与赌博。为了方便收取赌资,罗某甲便打算收购他人的支付宝账号进行赌资结算。

2019年4月,犯罪嫌疑人罗某乙明知郭某某利用其支付宝用来结算赌资,仍将其注册的支付宝账号一套(包括电话卡、银行卡和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卖给郭某某,后郭某某再将该套账号卖给罗某甲。罗某乙获利500元及一条价值200元的香烟。

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通过罗某乙的介绍,在明知郭某某利用其支付宝账号来结算赌资的情况下,仍然将其注册的支付宝账号一套卖给郭某某,郭某某随即再卖给罗某甲。郭某某从中获利388元及一条香烟,罗某乙从中获利200元及半条香烟,程某某获利300元及半条香烟。

检察官认为,罗某甲利用QQ群拉人进行游戏赌博的行为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而犯罪嫌疑人罗某乙、程某某对于郭某某让其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并注册支付宝账号,后将该账号卖给郭某某、罗某甲用于网络赌博结算赌资的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坪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