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开出首张罚单

  记者12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某贸易有限公司在直播平台清货活动中,因违法进行有奖销售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依法罚款人民币15万元。这是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整治直播带货乱象开出的首张罚单。

  通报称,消费者举报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在平台直播清货活动中,销售牙膏、海盐皂等日化用品,但直播中还展示了12台苹果手机、10台平板电脑和一张购买苹果手机的发票,并声称购买商品就有70台苹果手机和20台平板电脑等礼物赠送。后经执法人员调查证实,直播现场出示的购买手机票据系该公司伪造,组织直播的饶某不能提供上述手机、平板电脑的购买地点,没有制定有奖销售规则并对外公布,也不能提供相关赠送证据,只是想通过这种“宣传”达到销售目的。

  通报还称,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一、二项相关规定,构成违法有奖销售行为,成都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款15万元。

  据了解,成都市近期开展了网络直播带货乱象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查处虚构交易、“刷单炒信”、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反《电子商务法》违法行为、售后服务保障不力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售卖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加强与网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涉及网络直播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成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并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