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行销策略

《哈利.波特》的行销策略
小说《哈利.波特》以其想象与魔力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读者,但电影《哈利.波特》的成功绝非空穴来风,那是一架巨大的商业机器精心调制的结果。波特迷可能会说,若没有宣传,该片也会卖座;不错,但它不会创造北美电影市场首映周9000万美元、10天内破2亿美元的纪录,更不会成为无所不在的“文化现象”。如果把这一现象比作魔术的话,那么,背后的魔术师们功不可没。此处我们不是指该片的艺术创作人员,而是指那些造势的推销员。

以“诺曼底登陆”的方式行销

 《哈利.波特》由华纳电影公司出品,而华纳又是全球最大娱乐和媒体公司AOL时代华纳的一份子。从表面上看,一部电影充其量只是几亿美元的生意,对于这个年销售额达400亿美元的商业巨擘,尚不能算举足轻重。但时代华纳高层却为之投入了类似宫廷政变的策划和关注。早在2001年春天,在纽约洛克菲勒总部的一间会议室里,首席执行官列文便每月两次召集各部门的CEO和高级主管,商讨影片的行销方案。会议决定,将《哈利.波特》定为全公司的行销重点,颇有中国抓典型的意味。

 整套方案大有盟军登陆诺曼底的架势,牵涉时代华纳旗下各公司的协调与配合。借用MBA语言,那就是要发挥“综合效应”(synergy,简称“综效”)的威力,看一看这个纵向联合的超级大企业究竟能创造多少商机。

 美国在线(AOL)是全美最大的网络连线服务商,它早早就向那3200万用户传输《哈利·波特》的预告,让他们打开电脑一上网,就看到哈利那对慧黠的眼睛;HBO、CNN等有线电视网也开动了宣传机器,不时播出有关影片的消息;网景等站举办了以哈利·波特故事为主题的获奖竞赛。

 但AOL时代华纳不仅为这只下金蛋的鸡喂足饲料,也千方百计让影片发光发热,为兄弟产业创造价值。华纳电视网在正常节目中插播的影片拍摄片断,使得整晚收视率骤升;由大西洋唱片公司发行的该片音乐CD,一上市便卖出15万


张,后冲破百万大关,进入电影原声带销量的前3名;当然,电影票预售网站Movie- fone更是破天荒卖出了100万张,让不愿排长龙又想先睹为快的观众满足了心愿,其中有不少是首次使用这项网络服务。当然,总公司也希望那些如饥似渴搜寻影片资料的影迷,最终会变成所有这些分公司业务的客户。

 一张电影票才不到10美元,但一旦因此拉到一名AOL连线客户,每月就会进账24美元。这就是《哈利.波特》幕后的大算盘。据计算,当该片的全球票房达到6亿美元,再加上电视播映权、录像和DVD发行、产品授权收入等,该片能为整个公司产生2.5亿美元的毛利润。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对这场行销战赞不绝口,对手微软网站MSN的主管表示,其实这算不上什么创新,上述这些曝光方式都可以向不同的媒体购买,不是一定要拥有这些媒体才能做到。其次,《哈利.波特》早已名声大噪,大规模宣传只是锦上添花而已,若真要试验联合推销的效果,应该找一部口碑不广的作品,看看能否遍地播种,全面开花。

 产品开发

  把广告商带进哈利的世界
 《哈利.波特》小说版至第一部影片开拍时已有47种文字的版本,在200多个国家销售了1.16亿册。首部电影版的制作费是1.2亿美元。假设该片的电影票全部奉送,一张不卖,华纳公司也能收回成本,原因是各类厂商争相购买影片形象的使用权,并借助这股热浪大肆销售《哈利.波特》纪念品。据估计,这项收入应不少于1.5亿美元。不信你看,光一套哈利·波特就读的魔术学校的乐高积木,就卖90美元一套,而且还出现抢购风潮。

  但物极必反是万物的规律,也控制着人类的心理调节。当你看到满眼都是哈利·波特的形象时,他的神奇魅力也就会慢慢消失。有鉴于此,原作者罗琳要求电影公司在开发产品及出售商品权时,力求克制,切莫过分商业化。其实华纳公司在这方面的想法跟罗琳一致,倒不是他们有超脱精神,而是害怕走上杀鸡取蛋的路,因为他们指望这只


“鸡”能有6代“接班人”(整套《哈利.波特》将有7册,至2004年华纳已经拍摄了3集)。他们知道,当炒作和商品化达到一定程度后,原本的哈利迷大本营就会出现反弹,并会从不满发展到腻烦和抗拒。

  为了不让附属产品销售把影片形象推至饱和点,华纳对购买商品形象权的厂商精挑细选,如《蝙蝠侠》有 150家产品商家,但《哈利.波特》却减至85家。举例来说,一般大片至少会有3家全球性授权伙伴,但这次华纳只同意跟可口可乐一家合作,并提出许多苛刻的要求,如不许在饮料罐上出现人物的脸部形象,当然更是严格禁止哈利和他的伙伴们张口喝可乐的画面。这场宣传战打得很隐晦,还加上了鼓励读书的公益性内容,使得配套行销显得较为高雅(但实际效果如何则应另当别论)。

  华纳告诫商家不要给人物“涂脂抹粉”,因为他们不是完美的人物,而他们不完美的特点正是他们最大的魅力。华纳的忠告是:“把客户带进哈利的世界,而不要把哈利放到我们的世界。”因此,哈利、罗恩和赫敏不会去快餐店吃汉堡包,商场里也不会出现身穿哈利袍的工作人员;但你要自己买哈利袍则没问题,在东京可花240美元买一件。

  三套预告片,让影迷望穿秋水

 如果说华纳在联合推销方面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在商品授权方面采取防止泛滥的措施,那么,它在影片的直接宣传上则采用了欲擒故纵、一收一放的策略。公关部门每隔一段时间放出一点消息,让影迷尝尝甜头,但绝不狂轰滥炸,以免他们心态疲惫。从一开始3名英国小演员被选中,他们只在一次正式新闻发布会上亮了一下相,然后从公众眼里消失。新闻界不许对他们采访,也不许进摄影棚探班,整个拍摄过程几乎在绝密状态下进行。

  华纳的行销是从图像和字体着手的。早在2000年秋季,一套根据《哈利.波特》书中插图研发的形象出现在授权产品的包装上,那时还没有用电影图片。第2套直接出自影片的形象(包括字型),由公关部门选择适当的时候,一点一滴透


露给外界。最早的形象是2000年圣诞节张贴在电影院的单张海报,画面上只有一只白色猫头鹰,嘴里叼着一张牛皮纸,上面写着“哈利.波特”的名字。最早的预告片出现在2001年3月,没有台词,只有形象,让人粗略感受一下影片的风格。第2套预告片出现在6月,里面加了些对白场景;与此同时,一张巨大的海报出现在高速公路旁,那是魔术学校的学生披着月光划小舟的情景,暗示着“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即将来临”。第3套预告片出现在影片上映前的3周,里面有一些学骑扫把飞翔的特效镜头。由此可见,每一张新海报、每一套新预告片,都在吊观众的胃口,让大家时时记住,这是一部不可错过的电影。

 该片公映前两周,华纳选择在伦敦向全球新闻界举行首映会,小明星们终于又亮相了,但整个活动处理得很低调,没有盛大的会后庆典。大概是吸取了《珍珠港》首映太招摇,结果名不副实,造成负面口碑的教训。接下来就是两周紧锣密鼓的电视和平面媒体宣传。至影片开映时,一项调查显示,所有潜在的电影观众都已知道《哈利·波特》将大驾光临本地影院,换成行销语言,就是该商业信息的渗透率已达100%。

 拍任何一部商业电影,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赚钱,但《哈利.波特》更具“野心”。普通电影上映后若是卖座,电影公司自然会考虑拍续集,可谓“摸着石头过河”;但《哈利.波特》从一开始就有意图发展为长期生意———在第1集上映后的第3天,第2集便投入拍摄,第3集的剧本已在赶写,罗琳开始“疾书”第5集……总之,华纳公司指望它成为源源不断的摇钱树,比《星球大战》或《蝙蝠侠》更赚钱。因此,行销人员必须分外爱护这棵“树”,什么时候浇水、什么时候施肥,都力求科学,以免它枯萎,或者结的果实失去新鲜味道。

 有策略有限制地引进赞助商

2002年年底,世界影坛又出现两大巨片的角逐。不是《魔戒》再战《哈利·波特》,因为这两部作品出自同一家母公司———AOL时代华纳,而是《哈利.波特与密室》


和新的007子影片《不日而亡》。这是两部毫不相干的影片,目标观众几乎没有重叠之处,前者是小男孩,后者是大男人。但它们至少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对广告宣传不遗余力。

 这里说的“广告宣传”,不是影片为自我促销所打的广告,而是借助本身的影响力为别的产品大打广告。这些产品或许跟影片有某种关联,或许毫不相干。哈利、罗恩和赫敏似乎不喝可口可乐,但他们(准确地说,是塑造他们银幕形象的电影公司)希望那些喜欢他们的观众每天畅饮可乐,而且必须是可口可乐。至于007詹姆斯·邦德,谁都知道他喜欢开宝马新款车,戴欧米迦手表,喝Finlandia牌的伏特加酒(摇的,不是搅的),用Norelco的刮胡刀……咦,这是邦德的戏中品牌,还是演员皮尔斯·布鲁斯南无处不打的广告?瞧,我的视听已被混淆,可见广告的收效不浅,或者说我受害很深。

 出品《哈利.波特》的AOL时代华纳不是拉不到那么多“外快”或赞助商。正如前文介绍的那样,原作者罗琳和电影公司都不想把该片一下搞得太商业化,以免杀死一只会生金蛋的鸡。比如该片禁止在电影场景中加插秘密广告,因此哈利就读的魔术学校内不会有任何商标;而且对赞助商也实行限制,可口可乐更是答应捐赠20%的费用给慈善机构。

 据该公司的CEO兼董事长叶门尼德坚表示,综合效应的作用被吹嘘得言过其实,他认为关键要看一部影片的质量好不好,它的行销搞得是否有创意。“如果本身的产品过硬,别人的门也会为你敞开。”的确,007新片的宣传材料大量出现在AOL时代华纳旗下的媒体还有别家的媒体中,而这些并不是花钱买的广告,而是媒体心甘情愿为一家竞争对手的产品摇旗呐喊。演唱主题歌的麦当娜属于华纳唱片公司,而跟另一家对手派拉蒙同属维亚康姆的MTV免费播出了一系列半小时的特别节目;迪斯尼也是米高梅的对手,但旗下的ABC电视网在收视率极高的足球转播中加插007的宣传片。

 由此可见,当一个独立的企业在市场上运


作时,它对于“兄弟单位”的照顾多半是象征性的,除非受到更上一级的“指令”。一家杂志登不登关于某部影片的介绍,基本上不太考虑这部影片是兄弟公司还是敌对公司的产品,而是考虑该内容是否符合自己读者的口味;一家电视台是否买某部影片的播映权,花多少钱来买,也完全是市场行为。

 2004年国内最卖座的3部中文电影,在行销方面都堪称跟好莱坞接轨:《十面埋伏》在张伟平的宣传运作下,获得媒体铺天盖地的免费版面;《天下无贼》画面中暗藏着众多商业广告,尤其是手机广告,似乎跟冯小刚的前作《手机》一般招摇;《功夫》的户外广告多半是别的商家为了搭顺风车而主动支付的,无须片商或发行商掏腰包。

 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最好的买家、最合适的曝光场所未必在自家;当你所要宣传的内容本身具有充足魅力时,媒体替你宣传不是在帮你的忙,而是利用你促销它自己。《哈利.波特》是公认的“名牌”,一本杂志刊登哈利的照片对影片上座没什么影响,但对杂志的销售就会起到促进作用。当华纳电视网播放该片预告片时,收视率直线上升,这充分说明了谁的卖点更大。

另外,《哈利.波特》的成功也标志着近年来一种新的电影行销手段的流行,即全球同步放映。这种发行的好处是消除盗版商的生存空间,让影迷在第一时间到影院观赏新片;弊端是发行费用更高,风险更大。以往的等级发行制度,新片一旦在美国那样的一级市场取得成功,其影响力便会逐渐扩散到其他市场。同步发行等于是全盘下赌注,赢者自然通吃,但输了的话,损失也比传统手段惨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