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公司的商业模式创新

  传统的家政服务公司(简称家政公司)大多属于中介公司,是在供方(家政服务员)和需方(客户)之间提供牵线搭桥的服务,每达成一笔业务,从客户方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作为收入来源, 传统的家政服务价值链如下图示: 

  这种家政服务公司的商业模式具有以下缺点:

  第一:无法化解服务风险,服务纠纷众多。 

  家政服务往往要到客户家里进行贴身服务,这意味着客户与服务员之间会有一些服务风险,首先是客户对服务员的服务质量的认可风险,然后是对一些照看小孩、老人的安全风险,最后是客户的财产毁损风险,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遇到许多关于此类纠纷的事情。客户逐渐意识到家政服务风险的问题,倾向于用法律武器来——合同来规避服务风险,这其实是把风险转移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为了规避这一风险,往往不得不采取合同、押金、使用熟人等手段,所以我们看到许多家政公司用的都是当地人,就是出于“出了事跑不了”的想法,但这却会造成服务员成本较高的问题。

  第二:家政公司提供的价值单一,无法锁定客户和服务员,无法形成规模。 

  大多数家政公司是面对家庭提供中介服务,如介绍保姆、介绍日常卫生、家务服务员等,他们为客户家庭提供的是服务员信息以供客户挑选,但客户往往在与服务员见面后却直接和服务员签订口头或书面合同,绕开了家政公司,因此,家政公司无法对下游客户提供特殊的价值以锁定下游客户。 

  同时,大多数家政公司与上游服务员都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家政公司无法为上游服务员提供除介绍客户外的价值,因为家政公司无法锁定上游客户,他们为服务员提供的工作机会有限,服务员对家政公司的忠诚度仅是一个工作机会而已,这样一来,以传统商业模式运营的家政公司既锁定不了下游的客户,也锁定不了上游的客户,往往形成不了规模,这也是大多数家政公司都是夫妻小店的缘故。

  第三,盈利模式单一,利润空间日益减小。 

  传统的家政公司盈利模式是通过向需方客户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务费,其收入来源单一,经营收入随季节、市场需求大幅波动,同时由于进入门槛极低,竞争非常激烈,中介服务费日益降低,大多数家政公司利润很薄,部分难以持续经营下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4 2 1”家庭(双方父母 夫妻 小孩)的日益增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多。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供以下方案,基本可以解决上述三个问题,也可能会对家政行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产生推动。总结起来是:在价值链中引入原本不存在的当地妇联,利用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来规避大部分服务风险,以会员制和增值服务锁定下游客户,以公司化运作锁定上游家政服务员,从偏远地区聘用合适的服务员以降低成本,集中服务于高端客户和大客户,收取会员费和服务员管理费来保证运营收入的稳步增长。价值链如下图示: 

  与传统的家政公司相比,这种商业模式具有以下创新性的差异:

  第一:引入了原本不在家政服务价值链上的当地妇联,并且重新定义了价值链中各个参与者的角色与关系,从而回避大部分的服务风险。

 

  北京周边的偏远农村地区有大量家政服务员资源,公司从这些地区选择有一定文化、有过相关经验的女服务员,其成本比北京当地的服务员要便宜40%左右,但是公司并不直接去找服务员资源,而是与当地的妇联合作,让他们负责初步筛选和品行调查,如果合适的话,推荐到家政公司,家政公司看中后,当地妇联需要深入了解服务员的住址和家人,并和服务员家庭签订一份协议,该服务员承诺将会服从公司的管理并且赔偿任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同时,当地妇联与这家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承诺通过他们介绍的服务员如果出现服务失误和造成财产损失,当地妇联要承担完全责任。 

  最后,公司在为客户服务时,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承诺如果公司的服务员出现失误或造成财物、人身损害,公司将承担所有责任。 

  这种四方之间的三份合同基本上化解了服务风险(如下图示),家政公司对客户承担完全责任,而当地妇联对家政公司承担完全责任,服务员对当地妇联承担完全责任,由于当地妇联对服务员知根知底,并且代表政府行为,对当地服务员来讲是具有震慑力的,这样一来,家政服务风险最终能够由服务员个人承担,家政公司能够控制服务风险,就能对客户承诺保证无风险服务了。 

  当地妇联是这一风险控制体系的关键角色,她们之所以会热心参与其中,主要是为当地妇女积极解决就业问题,当地妇联自然乐在其中,公司无需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