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双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行政行为的效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行为的成立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果:
1.管理行为是确定的。
行政行为是确定性的,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它是不可改变的,即未经法律许可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是无可争议的。对于行政主体来说,没有法定的理由和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其行为的内容或者对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不允许否定行政行为的内容或者任意变更行为的内容,除非符合法律规定,不允许请求变更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对行政主体的约束力和对行政相对人的约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无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有关各方都应首先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是可以执行的。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如强制被处罚人缴纳罚款等。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有些行政行为不涉及强制执行。同时,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执行。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只有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需要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 今日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