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激励机制起决定性作用

企业的激励机制起决定性作用

  激励并不是孤立的事件。不要以为管理者一对一地对员工进行了正确的激励工作,员工就都会受到有效的激励。就单单是评价本身,也是相互影响的。两个员工做好了相类似的工作。管理者给甲评价说“不错!”,给乙评价说:“好极了!”相互比较的结果,给甲的评价“不错!”就成为相对较“差”的评价而起不了激励作用。显然,评价受企业整体状态的直接影响,激励在组织系统中就不可能是孤立事件。因此,企业的整体的机制必然对激励起决定性的作用:对员工的激励是否有效。因此,存在更重要的问题:建构企业的激励机制。

  比如,在传统企业中,往往视员工对上司的“忠诚度”远重要于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效果。观念必然体现为现实的行为准则:对上司“忠诚”者频频受到重视、嘉奖、晋升;有能力者反受冷落。企业中对人员、工作的评价受此准则的约制,形成一种激励机制:激励对上司的“忠诚”行为,抑制有能力和有效果的行为。于是,企业的“激励机制”所激励的不是员工的工作热情,而是结派系搞摩擦的“积极性”,最终形成了人人混日子的可悲状态。

  而现代企业则相反,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效果,无视员工对其上司的“忠诚度”和所谓的“群众反映”(本质上是拉关系结帮派的反映——交相称赞,以求得逞,正如不肯乱开高价药以求回扣的医生“群众反映很坏”那样)。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效果的观念一旦真正体现为现实的行为准则:有工作能力和效果者不断受到重视、嘉奖、晋升。企业中对人员、工作的评价受此准则的约制,形成另一种激励机制:激励有能力和有效果的行为,抑制对上司“忠诚”,拉帮结派混日子的行为。正气上扬,员工实干而有成效的局面就能形成。

  这种情境,在我国当前的许多企业——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当中明显存在。其影响之烈,不可不予关注:您建构的是哪一种激励机制?你激励员工走向何方?